好友是个书虫,向我推荐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我读过贾平凹写的《高老庄》,觉得书中的苏红和王琦瑶有几分相像,于是对它产生了一种神秘兼向往的感情。自然出身乡野的苏红比生在繁华似锦的上海的王琦瑶要逊色好多,但这两个女人骨子里却是相同的。于是拜读《长恨歌》成为了我的夙愿。从前天晚上开始到今天凌晨的两点多终于一口气读完了30余万字,合上书,细细品味,别有一番意蕴在其中。
《长恨歌》主要讲述了王琦瑶四十年的情与爱,其中交织着上海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变迁。故事的场景和环境描写的很是细密,对于我这种性子急的读者来说有种冗繁的感觉,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作者刻意不直接写出来,隐藏在背后,难以揣摩,王琦瑶的故事是那么的平淡,从一开始就可以判断出人物以后的命运。诚然王安忆不是编故事的好手,然而就是这样的故事才会触碰到读者那颗深藏的心,感触也许是细微的,但这细微的感受却够人无尽的受用和回味的了。
整篇小说的语调是那么的真切自然,舒缓流畅,然而在诉说的过程中时时会夹杂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这有些扫了倾听者的兴致,但这些夹杂都是必须的,正因为有了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东西才使得整个故事都圆润起来。刚读完这部小说时我有些失望,没有达到我预期的效果。但坐到书桌前脑子里回放一遍故事,我才开始慢慢领会到了作品的内在美,这种美是在慢慢的品评和回味中才能体会到的。
现实生活中不乏王琦瑶这样的女性,美丽,优雅、高傲,世俗,聪明,有追求,有野心,不可一世。她够耀眼,但却得不到平常人那份真实又简单的幸福。她一生都在期待、追求、错失爱情。四十年代,16岁的王琦瑶,还是一个中学生,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去片场试镜,结识了摄影师程先生。程先生帮助她当选为上海小姐第三名,人称“三小姐”,她成了大上海的交际花、名媛,也开始了情路坎坷的一生。
程先生对王琦瑶一见钟情,即使王琦瑶选择了他人,他也痴心不改,程先生是她一生所遇到的男人中能够理解她,欣赏她的人,也是最痴情、最无私地一直默默爱着他的男人。可惜,16岁的王琦瑶选择了李主任那杯“滚烫的热茶”,放弃了程先生这杯“不冷不热的温茶”。王琦瑶默许并享受着程先生的爱慕和追求,在她犹豫是否接受程先生时,她却被另外一个成熟稳重,又多才多艺的军政要员李主任看中。爱慕虚荣的王琦瑶在李主任的追求下做了他的情人。她走出上海的弄堂,住进了高档公寓,享受着一心追求的高品质生活。“好景”不长,上海解放,李主任在政治的绝杀中丢了性命,王琦瑶又回归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波澜却从未平息,她不甘于平凡。后来又遇到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她想抓住自己爱情梦的尾巴,失去了理智,荒唐地与女儿的同学老克腊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整个故事里我不喜欢主人公王琦瑶,却喜欢她与康明逊的私生女微微,女儿微微平平凡凡,木头木脑,却快乐地活着。正因为这份简单和甘于平凡,她对生活没有太多的奢望,却得到了人生中最宝贵的的幸福。就连王琦瑶不禁也羡慕起自己的女儿来。王琦瑶凭着自己的美丽和聪明光鲜过一时,然而这份光鲜却导致她一辈子的孤独和屈辱。环境的熏陶,现实的残酷,影响了她的价值观和爱情观,让她在爱情面前徘徊不定,一再误入歧途,最后惨死他人之手。
《长恨歌》再次验证了红颜祸水这句话。我也是个女性,所以这不是在歧视女性,而我也不是一个宿命论者,说这句话自是有原因的。故事中的王琦瑶是一个生的美丽而又聪明的女性,然而正是这份美丽与聪明却毁了她的一生,终究成为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女人因美丽便有些自恃清高,再加之足够的聪明便会自信自身的美,并学会使用这种美。她的聪明可以让她看穿别人,她的美可以让她去对付别人,虽然一时她可以得到男人的追随,女人的嫉妒,然而生活毕竟还是生活,它不需要那么多的美和耀眼。因此这些美丽的泡沫终会化成幻影,变成一曲悲歌。
其实自古至今像王琦瑶这样的女性有许多,只是她们辉煌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也因此忘记了她们。王琦瑶的悲剧告诉天下女人,繁华若梦,守住那份平淡、真实才是真正幸福的女人。(作者单位:一号球友会(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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