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林则徐,大都数人想到的是虎门销烟,殊不知他还是一位清廉自律,慎守儒风的廉吏典范。
对这位曾任湖广总督、陕甘总督和云贵总督,两次受命钦差大臣,因其主张严禁鸦片,有着“民族英雄”之誉的大英雄的了解,在没去福州之前,仅仅停留在教科书上的印象。
许是孤陋寡闻,才薄智浅,不擅史学的缘故,先前我便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穿过繁华的街道,几经周转,到达林则徐纪念馆已是午时,因跟团出行,在馆内停留的时间并不长,却对这位大英雄有了重新的认识。
漫步在这座古典式园林建筑中,若不是身边熙熙攘攘的人群,时不时地擦肩而过,平添几分嘈杂,扰了心境,定会觉得时光逆转,置身在了那个“烟雾笼罩”的年代。
来不急对虎门销烟事件的“重温”,更少了清心顿悟,沉淀思索,便只是随着人流进进出出,穿梭于各展室内外,进行着走马观花式的游学,似懂非懂,且行且思,却无意间唤醒了内心深处对这位爱国英雄的崇拜之情。
从导游的讲解中,或多或少,只言片语,获取了林公些许的廉政故事。1839年,林则徐奉命到广东禁烟。他一路风尘仆仆,刚到广州就给夫人写了一封信,提到“当官不易,做大官更难”,自己是毕恭毕敬,奉命唯谨;嘱咐夫人务必告诉两个儿子,千万务须谨慎,不可仰仗为父的势力,到官府走动,或者干预地方上的事情。
其实,林则徐在历次升任出差途中,他都会发出《传牌》告诫大家:不准下属远迎,不准摆酒席,不准索贿受贿。做到如此守正自律,得益于他的父亲林宾日。在林则徐幼年时,父亲时常教导林则徐,做事前先学做人,要“不妄与一事,不妄取一钱”。这样的家风定会潜移默化影响着林则徐,并奉行终生。
听同行的人说,林则徐曾想晚年退休后定居北京,却因无力购置房产而作罢,最终回到福州,住在父亲购置的老屋子里,房前有小河流过,通到闽江;闽江涨水时,木屋往往被淹,且因多年失修,梁柱大多朽坏,已经难以修整。此时,突然想起一副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
我想,这也许是林则徐唯一能留给子孙们的一笔“财富”罢了!守正清廉,清白做人,严明治家,清官廉吏的高大形象,着实令人敬仰,钦佩之情便油然而升。
正如睹物思亲一般,让人不得不联想起前几日收看的《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专题片来,冯振东案、祁玉江案等反面典型案例与林则徐“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可贵品质形成了强烈反差,一念之差,清白不再,令人警醒。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句出处《旧唐书·魏微传》李世民之手的警世箴言,非常值得党员干部深思体悟。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修齐治平”之始,更是立德之基,行事成事之要。
记得《之江新语》中有一篇《做人与做官》的言论,是习近平主政浙江时的思考,他引用王安石《洪范传》里的一句“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阐明了修身对于为官的重要性,告诫党员干部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要时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谦诚心态,“修身”立志,“守正”做人。
俗话说,“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当下,个别党员干部“三观”不正,信仰动摇,私欲膨胀,贪赃枉法,中饱私囊,不正是在“修身”层面出了问题么?!古往今来,无论是林则徐的“不妄取一钱”,于谦的“两袖清风”,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还是包拯的“不持一砚归”,悉数历代清官廉吏,正身律己,坚守本心,清正廉洁,放在哪个朝代,任何时期都是做人做事为官之道,也是做大事成大事者要终身修炼的“心学”。
正如大珠慧海禅师所言,“心逐物为邪,物从心为正”。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外在的物质名利远远不及内心守正自持那般可贵。正所谓,为政先修身。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在于修其身、治其心、养其德,惟“修身”方能“守正”,惟“守正”才能“清廉”,不踩踏纪律“红线”、不丧失做人“底线”,才能点亮人生的灯塔,当好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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