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岁月的河,总有些记忆让人念念不忘。记得小孩子时,我就喜欢跟在母亲屁股后面去赶集。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能去一趟几十里外的外婆家赶集,可能就是我们这群孩子最大的理想,至少我是这样的。小小的集市就是一个可以向外瞭望的窗口,赶集就成了和外面联系的唯一纽带。外婆居住的地方有集市,母亲去看外婆,也顺带置办生活必需品。
那时交通不方便,我只盼望母亲赶集时,顺路带上我,为了达到目的,总是极力表现,现在想想,其实我也算一个聪明的,可惜没有用在努力读书上。首先不能惹母亲生气,努力做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这样才有机会去赶集。大人们赶集总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办,小孩子无非就是混点好吃的,改善一下自己的味蕾。记忆里总是一辆破旧不堪的拖拉机,拖拉机还是那种手摇的,冬天受冻很难发动起来,等车的人就围着拖拉机转圈。有人就给拖拉机下面打一堆火烧,一会儿工夫拖拉机就冒着黑烟,大人们说笑,我就夹杂在他们中间。一个7、8岁的孩子,对于世间的认知,夏天赶集无非就是一根5分钱的冰棍,亦或一根油果(陕北方言油果也就是现在的麻花)。冬天赶集却又是一番景象,北方的冬天天气特别冷,鸡蛋大小的柿子冻的硬棒棒的,金色的柿子被裹在冰疙瘩里,光溜溜的,总有人推着四轮车沿街叫卖,母亲就会挑选一点买,我看着硬柿子又无从下手,只能期盼早早回家,而每次从集市回来我就有了和小伙伴谈笑炫耀的资本,那趾高气扬的样子,不能用言语表达,仿佛世界就在我的眼里,我又无所不知,而妹妹又是一脸的不屑,我和妹妹会好几天不说话,彼此心里暗暗较劲。后来随着时代变迁,一切都已经成为故事,而我又总是想起。
那些年大伯在县城教书,爷爷在他家暂住,母亲带着我去赶集,集市上遇到爷爷,爷爷细眯着双眼,耳朵已经轻微聋了,他拉我到集市的拐角处,颤巍巍的手从裤兜里掏出两元钱,那个年代的两元钱,不亚于现在的二百多,“你拿上,去集市买点好吃的。”
我伸手去接,一边的姑姑厉声说:“你给她干啥?”
爷爷缩回了手,我也缩回了手,从那刻起,我知道爷爷是爱我们的,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我和姐姐一直认为爷爷重男轻女,不在意我们这群孙女们。时光荏苒,爷爷早已离世,我也不再是那个懵懂无知贪吃的孩子,唯一没有改变的习惯,还是喜欢赶集。
多年前,全家搬迁,再去外婆那边赶集就是一种奢望。人总是这样,儿时的记忆会装满你一生的行囊。现在居住的地方,逢6,11,16都是集,集市拉的很长,八十年代时一条窄窄的马路贯穿了整个小镇,路边是低矮的牛毛毡房子,记忆中街上有一个小理发店,老板娘总是满头卷发,引得我们这些乡下孩子驻足观望。记忆中路边的杨树下总是拴着很多毛驴,一眼能看到街的尽头,毛驴拉着嗓子嚎叫着。
“这里也有毛驴呀?”幼小的弟弟一脸茫然。
那时集市上人不多,父亲总是乐意带着我们去赶集,到了集市上,我们姐弟四人一人一个烧饼夹土豆丝,亦或咸菜,烧饼烤的金黄,我们就站在炉子边趁热吃,有熟人路过,大声问父亲:“这都是你家孩子?”
“嗯。”
“你好福气呀。”
父亲笑笑不语。
吃完烧饼伸手擦擦嘴回家,那烧饼诱人的香味现在仍记忆犹新。烤烧饼的炉子黑得发亮,矮胖的女人立在炉子边角处,像一座黑色的塔。
再后来,集市上的物品越来越丰富,无论多忙,而我还是喜欢赶集,喜欢那热烈的场面,人声鼎沸,人挨着人,还有集市上的人生百态,在市井之间体现的淋漓尽致,我赶集不一定就是为了买东西,喜欢的是它们的生活气息。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摊贩的叫卖声,也有讨价还价声,还有远处扑鼻而来的饭香味儿,我就会停下脚步,跟着嗅觉去寻找。有时也会遇到买花人,她脸上洋溢的笑容,总是感染着我。说实话,我就喜欢这样的生活气息,如果条件允许,我想时常去赶集,去体会一下人间烟火气,也去抚慰一下自己那颗浮躁的心。生活在变,日子越来越好,而我喜欢赶集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变。
走,赶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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