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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环境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01 10:28:55 作者:byp

关于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环境信息的公告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环境信息予以公告。

                                             2017年1月

 

附件: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327486392421

法定代表人:范京道

生产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双龙镇

联系方式:0911-5585964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发电供热,煤灰(渣)的综合开发、销售。

规模:730MW装机容量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是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是以劣质煤为燃料,以井下疏干水为主水源,兼顾向黄陵矿区生产、生活系统及附近居民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及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目前总装机容量730MW其中Ⅰ期3×75/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15MW汽轮发电机组)、Ⅱ期2×240/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50MW汽轮发电机组)Ⅲ期2×1065/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300MW空冷凝汽式发电机组)

二、排污信息

1、废气污染物

 

种类

排放口数量

(烟囱)

排放方式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2

100米烟囱(一期)

150米烟囱(二期)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三期)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1

210米烟囱

2、固体废弃物

 

来源

种类

处置情况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

发电燃煤产生

粉煤灰、炉渣

制砖、外运至水泥厂、掩埋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三期)

发电燃煤产生

粉煤灰、炉渣、石膏

外运至水泥厂、石灰厂、掩埋

3、排放标准

执行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标准为: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

200mg/m³

200mg/m³

30mg/m³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三期)

100mg/m³

100mg/m³

30mg/m³

4、排污许可证信息及总量

 

许可证编号

二氧化硫

排放量

氮氧化物

排放量

烟尘排放量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

916106327486392421002P

972.32 t/a

972.32 t/a

145.848 t/a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三期)

916106327486392421001P

1200t/a

1221t/a

360t/a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二期:防治污染设施采用石灰石炉内喷钙+半干法脱硫装置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SNCR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尿素法)脱硝工艺。

三期:防治污染设施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掺烧石灰石+炉后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电袋除尘器除尘,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工艺。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一二期:

一期(2×15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2×50MW汽轮发电机组)工程于20034月和20059月分别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环评)审查并批复【陕环函(200365号和陕环函(2005233号】;20088月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试生产批复【陕环试生产批复(200841号】;于20061月和20094月分别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陕环批复(200612号和陕环函(2009218号】,且一期机组脱硫改造工程于20104月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竣工验收批复【陕环批复(2010122号】;2014年进行的“一二期锅炉脱硫脱销项目”技改竣工环保验收于20161121日通过延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复[(延市环函2016301],脱硫运行设施随主机同步投运,运行状况良好。

三期:

12014626日获得国家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环审[2014]161号关于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747日获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陕环批复[2017]160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五、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环保工作的奖惩情况

12016128日由黄陵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黄环罚字(201601号,处罚原因是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三期)临时堆放灰渣。

2201638日由延安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延市环罚字(2016001号,处罚原因是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2015年第四季度环保监督性监测数据(二氧化硫)超标。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以及企业历年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我公司一二期和三期分别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成立了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应急管理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处理措施。建立了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应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讯保障、科技支撑、应急资料、制度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等专业救援队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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